1、直销企业是不是涉嫌传销
直销企业一般不涉嫌传销。直销与传销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界限。
直销企业作为合法的市场主体,其经营活动遭到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传销,则是一种非法的商业活动,其本质特点在于通过进步下线职员并以进步职员的数目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来骗取财物。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针对的是那些以营销推广产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需要参加者以缴纳成本或者购买产品、服务等方法获得加入资格,并根据肯定顺序组成层级,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进步别人参加的传销活动。
直销企业假如不满足传销的主体条件,即不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或积极参与者,那样就不构成传销犯罪。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合法的直销企业不会涉嫌传销。
2、传销犯罪活动的特点是什么
传销犯罪活动具备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行为极具欺骗性。传销活动总是打着合法公司企业的旗号,宣称从事正常合法的商业经营活动,但事实上却是以“迅速致富”等鱼饵诱骗不明真相的人参与非法活动。
2.传销活动的非法敛财性。传销活动的组织者以牟取暴利为目的,通过进步下线收取成本或需要购买高价产品作为加入条件来非法敛财。
这类成本或产品的价格紧急背离实质价值,成为组织者敛财的工具。
3.参与职员成分的复杂多样性。传销活动参与非常多人,成分复杂多样,包含下岗职员、农民、退休职工等低收入者,甚至有大初中生、教师、大夫等高素质人群参与。
4.组织形式的黑社会、邪教性。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总是会使用严密的控制方法来管理参与者,如实行“父母制”管理、24小时监控、隔绝与外面联系等。
他们还会对参与者进行强制精神灌输,使其坚信传销可以带来财富。这种组织形式和控制方法与邪教组织大同小异,成为名符其实的经济邪教。
3、传销组织的控制方法有什么
传销组织为了保持其非法活动并不断扩大规模,一般会使用以下几种控制方法:
1.严密的组织结构。传销组织内部总是有着严密的组织结构,分工明确,有组织者、管护职员、“讲师”等角色。这类角色各司其职,一同保持组织的运转。
2.强制性的精神灌输。传销组织会使用集中上课培训的方法对参与者进行强制性的精神灌输。通过反复洗脑和诱导,使参与者坚信传销可以带来财富,并想为组织的进步做出贡献。
3.严格的纪律需要。传销组织对参与者有着严格的纪律需要,如不能随便外出、不准看电视听广播等。这类纪律需要旨在控制参与者的思想和行为,使其完全服从组织的安排。
4.暴力或暴力威胁。对于一些想退出传销组织的参与者,传销组织总是会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等方法来迫使其继续参与非法活动。
综上所述,传销组织通过严密的组织结构、强制性的精神灌输、严格的纪律需要与暴力或暴力威胁等方法来控制参与者并保持其非法活动。